继续教育学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筑类)专业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
日期:2023-03-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74号)和《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建筑类培训工作实际,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将2021、2022、2023年度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范围和对象

培训对象为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为专业科目培训。

1.培训内容、学时和时间

专业科目包括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筑类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学员自行选择课程进行网络在线学习,每年60课时。网络在线学习开始及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培训方式

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进行,学员登录“内蒙古建筑培训网” (http://zyjj.nmgjzpx.cn/pcViews/login)注册登录,各大浏览器均可使用。按照要求项目必须填写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注册,以便向上级单位报送个人继续教育信息。

三、培训费用

学费为280元/人/年,有需要进行补学的可在2021、2022年课程内进行交费和学习。

四、其他事项

1、根据职称认定初、中级相关规定需提交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的学员,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到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立德楼C座303进行资料申报和提交工作。5月30日将统一提交自治区人才信息库。

2、根据自治区主管单位要求,每年继续教育不能低于60课时,2021、2022、2023学完即可,不需要进行考试。

3、在专业课学习和考试进行完毕后,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规定的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2023年度审验卡。

4、微信公众号:内建院继续教育学院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471-3963221、宝老师0471-3955175、苏老师0471-3992090


如有问题,学员可直接在微信内留言,24小时内回复。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一期)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第一期在校生岗位培训开课通知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区南侧  邮编: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