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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核对天津大学2015级新生学籍信息及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继教2015 02号

各学院、函授站及有关办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要求,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教育部下发的2015级(2014年录取)新生基本信息转发给各学院、函授站,并将有关核对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对2015级新生基本信息,主要依据:以此次下发信息数据为准,查看录取底册(纸质),并找学生本人进行信息核对。核对字段包括:学号(XH),姓名(XM)、性别(XB)、出生日期(CSRQ)、身份证号(SFZH)、民族(MZ)、专业名称(ZYMC)、学习形式(XXXS)、层次(CC)、学制(XZ)。

二、 各学院从网上下载本学院excel表格,再加一列“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打印成纸质文件,让学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于最后一列。学院和函授站务必认真复核,如果出现下发数据与原录取底册不一致,首先向学生本人调查,分别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根据处理情况上报至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及继教学院招生办公室,督促各省(市)招生部门将录取花名册信息变更后并加盖公章,报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由于天津市教委只接受录取花名册上的变更信息,其他材料不予受理。

三、依据往年的经验,每一名新生入学除做好上述两项工作外,还必须建立学信档案并签字打印上交。如果有的学生已经建立了学信档案,则不用再注册,直接进入自己的学信档案并打印现在的学籍信息即可。

四、此次核对上报的2015级学生基本信息将作为学生毕业的唯一依据。此后将不能再对学生信息进行修改,请各学院和函授站负责同志认真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核对,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不能出现任何差错。此次核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学院和函授站抓紧时间,务必于2015年4月30日下午5:00以前将核对后的学生签字表和学信档案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继教学院夜大函授部。

五、各学院收到的第二个excel文件为本学院2015级新生中部分专科资格不合格的专升本学员。请各学院也将打印该表格,并让学生核对并签字(方式同上)。并通知学生尽快对学生的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将不能取得天大学籍,并进行自动退学处理。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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