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
⒉ 负责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制订、实施本部门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建立保密工作体系,做好学生学籍档案、试卷、个人信息等保密工作。
5.负责接受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培训或考务工作。
6.负责开展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负责组织建设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依托建设行业,开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短期培训工作。
9.负责在校生各类建设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制证、发证等。
10.负责沈阳建筑大学和长安大学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11.负责沈阳建筑大学和长安大学内蒙古函授站成人学历教育网上录取、学籍管理、面授教学、期末考试、教师阅卷、成绩录入、组织毕业设计、毕业答辩、毕业证书发放、综合成绩上报主办院校等工作。
12.负责做好维稳综治工作。
13.负责完成培训方面的其它工作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