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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5-03-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职称改革有关文件规定,为了不断提高我区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受自治区人事厅的委托在我院举办2015年全区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建设行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自治区直属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 培训内容

参加培训人员主要学习实用的新技术、新理论及相关知识。

(二)培训方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通知》(内人社发20142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从201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nmg.chinahrt.com)进行公共课的网络学习。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12日(清明节4、5、6日除外)截止。

专业课集中面授时间:2015年4月13日起至2015年4月16日结课(考试时间上课通知)。

三、培训结业

办理审验卡的学员需在报名时申报登记方可办理。未申报登记的视作不需办理,不够条件的学员不予办理审验卡。培训结业后,学员需在40个工作日内领取本人的继续教育证书或审验卡,过期后无效的不予重新办理。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专业课260元/人,食宿费自理。公共课网上学习为55元/人,学员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培训网直接缴费,缴费咨询电话:6944936。

五、验证工作

(一)凡在2015年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120学时(公共课40学时,专业课80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96学时(公共课32学时,专业课64学时)。

(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只要求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即可。

(三)在职期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依据有关证明,视同完成学制相应年份的专业培训学时;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8学时折合计算专业学时。

六、具体要求

我院负责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审验工作。学员修完公共必修课全部内容并且网上考试通过后,下载培训档案(通过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打印),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登记页上,提交专业课培训基地审验,审验通过后将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时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内。

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在报名时将《继续教育》证书交来,未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在报名时带一张二寸免冠近照一张。

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 编:010050;

电话、传真:0471-3955175;

联系人: 宝老师曹老师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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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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